紐約市議員提法案防移民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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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紐約市(圖)議員上星期提出對746號移民法例修定草案,更嚴格規管當地移民服務社以不當手法辦理移民美國服務。 (圖片來源:Pixabay)

美國總統大選結束,特普朗(Donald Trump)當選之際,引發許多移民的心理恐慌。紐約(New York)市議會消費者事務委員會和移民委員會早前就有關補充現有法律、嚴格規定移民服務社經營行為的746號法案進行聽證。移民委員會主席萬齊家強調,此時此刻更應警惕有不法分子利用大選後的移民心理恐慌,實施移民詐騙。相信應該要有更多諸如746號法案的立法,防範移民詐騙。

紐約市上星期就746號法案進行聽證會,由市議員卓姆(Dromm)草擬,對紐約市現行的相關法例進行修改,以更加嚴格地規定移民服務社的經營行為,預防移民欺詐,更好地保障移民權益。

規範移民服務社

新法案將規定,任何移民服務社都不得從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USCIS)美國國土安全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DHS)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Executive Office for Immigration Review,EOIR)等聯邦部門獲取對移民案件申請具有特殊影響的表格,或以某種途徑獲得特殊照顧,同時,移民服務社不得以向執法部門報告移民身份問題來威脅客戶。

任何移民服務社均不可以任何藉口包括預繳費用,對還未進行的服務項目收取費用。在幫助客戶填寫並提交移民申請表格後,必須為客戶提供所完成表格的副本,並且在雙方合約取消時,務必原本歸還申請人有關申請的一切正本資料。

法案規定移民服務社在其廣告、名片或宣傳上嚴禁以「移民律師」、「移民專家」或「移民顧問」等容易造成誤解的字眼招攬生意;只有獲政府授權許可、從事移民案件的執業律師才可使用這些名銜。法案並嚴禁移民服務社為客戶提供任何有關移民的法律建議,包括如何選擇政府表格以獲得特殊的政府或移民福利。

針對客戶的移民身份申請,有關客戶與政府機構的面試問話,移民服務社不得給出任何建議,同時也不得對客戶作出有關申請成敗的任何承諾。

不得以個案轉介索推薦費

此外,法案規定移民服務社不得以向律師樓或其他機構推薦案件而收取推薦費,不得對移民申請或政府福利申請作出任何承諾,並不得故意向客戶提供任何誤導案件申請的信息。移民服務社與客戶之間必須以書面合約寫明服務內容、收費等,所有的合約必須附有「取消合約」頁,允許客戶取消合約。

所有的移民服務社內所張貼的服務介紹和通告,必須包含英文和紐約市民常用六種語言版本。法案並要求所有提供移民服務的商業機構,在執業期間必須繳交保證金(Bond)。

提高違規罰款

除了對移民服務社的經營行為增加了更嚴格的規定,法案並對出現違規的移民服務社提高了處罰力度。首次違規的移民服務社,單項違規將被處以500美元至5000美元的罰款,再犯則將被處以1000美元至1萬美元的罰款。

消費局作48次檢控

出席聽證會的美國紐約市消費者事務局(New York City 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DCA)局長Lorelei Salas指出,2016年至今,消費局共收到有關移民服務社的投訴共27起,作出48次檢控行動,並對8間移民服務社開出共53張違規告票。近兩年來,消費局尤其側重對移民服務社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尤其是針對客戶合同、張貼告示以及是否提供語言翻譯的項目。Lorelei Salas同時指出,許多移民受害人被移民服務社騙走辛苦的血汗錢,而有的移民服務社在被查處查封後,又改頭換面重新營業。她認為,在規範移民服務社,打擊違規行為時,還必須加強在移民社區的宣傳教育活動,指導移民提高警惕。

資料來源:星島-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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