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擬修例增合法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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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市長小組主動要求聯邦政府撥款126億加元增建可負擔房屋,同時擬修例讓多倫多市內出租屋合法化;圖為多倫多市景。 (圖片來源:Pixabay)

加拿大(Canada)全國大城市市長在多倫多舉行峰會,在聯邦政府11月末公佈全國房屋策略前,市長小組搶先要求聯邦政府在未來10年撥出126億加元,協助興建新可負擔房屋,以紓緩多倫多和溫哥華等地愈來愈迫切的房屋需求。

在建議的126億加元撥款當中,佔最大比例約77億加元的金額,將用作修葺全國現存可負擔房屋單位,而42億加元將用作每年在各地興建最多1萬個新可負擔房屋單位,剩餘約7億元,則撥作流動租金津貼資助有需要人士。

加拿大聯邦政府現正準備敲定第二階段基建計畫,將會調配177億加元發展可負擔房屋、長者住屋、文娛設施和兒童護理中心。愛民頓(Edmonton)市長艾夫森(Don Iveson)兼任加拿大城鎮聯盟的大城市市長小組主席,他表示:「我們並非不需要顧及長者、文娛或兒童基建需要,但很多大城市正面臨房屋危機。」

聯邦家庭、兒童及社會發展部長杜洛斯(Jean-Yves Duclos)表示,聯邦政府計畫投放大量資源以紓緩國內住屋危機,但警告政府可能無法滿足所有人的要求。

擬修例放寬出租屋

另外,目前多倫多只有怡陶碧谷(Etobicoke)及市中心批准經營出租屋,但市政府擬修例,研究把市內其他地區的出租屋合法化,包括是現行禁止出租屋的北約克、東約克和士嘉堡地區,當地估計正營運近1,000個非法出租屋單位,被指在沒有規管下,令租戶權益不受保障。

資料來源:星島-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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