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放寬海外教師註冊資格 大量移英老師或能重操故業

英國教育部宣布,將於明年初放寬海外教師在英格蘭的任教資格,來自其他國家的教師只要滿足六個新條件,就能申請教師資格,預計會惠及大量移英的香港教師。

圖:GETTY IMAGES

過往只有來自歐盟、美國、澳洲、加拿大、新西蘭、瑞士或直布羅陀的教師,可以直接申請英國的任教資格。其他地區的教師須向英國政府認可教師培訓機構,通過任教年資、對應英國考試的學科資格等評核,或者在英格蘭完成教師訓練課程,方可在英格蘭任教。

但英國教育部最新指出,舊制向部份國家傾斜,令有些教師較容易取得認可資格,因此推出更公平的新政策,引入更多合資格教師到英國任教,新註冊條件包括︰

1. 擁有與英國學士相同學術標準的學位
2. 已完成教師培訓,至少與英格蘭初始教師培訓課程的學術標準及培訓時間相同
3. 在獲得教師資格後,至少有一年教學經驗
4. 持有數學水平相等於GCSE 4級的資格證書;有意任教小學的教師,須持有科學水平相等於GCSE 4級的資格證明
5. 證明英文水平至少達到於CEFR B2水平;或者來自其他英語國家;或擁有英語學位
6. 在獲得教師牌照的地區擁有成為教師的專業資格,並不受任何執教條件或限制約束

英國教育部指,他們從研究中明白到申請人在提供數學和科學的資格證明,去滿足申請必要條件所遇到的困難,教育部將會在今年秋季,向申請人提供更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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