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華裔夫婦買屋裝修 結果新居變危樓兼要交16萬罰款....原因是

美國紐約市皇后區一對華裔周氏夫婦買入房屋並裝修,豈料新居其中一幅牆在裝修時倒塌,市房屋局勒令必須拆掉整間屋重建。他們只好再聘請公司拆屋,但施工期間,工人屢次施工不當被政府發出罰款告票,但拆屋公司拒絕交罰款,市房屋局於是發出停工通知,令業主夫婦十分苦惱。

周氏夫婦向律師求助(網上圖片)

周氏夫婦去年8月於皇后區買入一間80萬美元(約624萬港元)的房屋,周先生表示房屋內部破舊不堪,但依然決定買下,「我們計劃將室內的裝修升級,再以一個好價錢將其中一間房出租。於是與一間裝修公司簽約,預計花20萬美元(約156萬港元)裝修。」

周氏夫婦當時已付數千元定金,但裝修工程進行僅兩周,房屋東面的一整幅牆就倒塌。市房屋局的人員前來檢查,認為有危險要整間屋拆除。

原來惡夢才剛剛開始。這對夫妻聘請另一間公司拆屋。合約顯示,拆屋需要3.2萬美元(約25萬港元)加10%稅,周氏夫婦亦已付2.6萬美元(約20萬港元)定金;若施工導致罰款,由拆屋公司負責。但工人在施工時屢次施工不當,招來四張罰款告票,一共罰款超過2.1萬美元(約16萬港元)。過了三個月,公司並沒有交罰款,市房屋局隨即發出「停工通知」。

面對一張張罰款告票和拆了一半的危樓,周氏夫婦萬分苦惱,他們日前到美國福建同鄉會的法律諮詢活動求助。

戴禺律師看過四張罰單和所有合約後表示,合約過於簡單,難以起到法律效力。與周氏夫婦簽約的是公司而不是個人,若狀告公司,公司可以申請破產或重組,難以獲得賠償。最好在簽約時找公司的個人做擔保,萬一出事後可以追訴個人。

而且,施工公司拒付罰款,責任將由業主承擔。通常業主在買屋時都會買保險,他建議這對夫妻向自己的保險經紀諮詢,若當時買的保險含有「財產保險」,他們可以通過這項保險獲得賠償,而毋須走法律途徑。他強調,業主與裝修公司簽約前,一定要要求該公司展示過往的工程和圖則,了解其裝修性質是否和自己所需的相似。

此外,業主必須找懂得施工合約的律師仔細檢查合約,明確雙方各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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