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夫婦欲投資農場移民加國 結果變業權糾紛興訟

一對來自中國的夫婦與一個加拿大居民,合資投資加拿大大溫哥華一幅農地,雙方其後因擁有權問題發生爭拗。卑詩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原訴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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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訴人及與訟人分別為姓郭女子(Rebecca Guo)及孫文斌(Wenbin Sun,譯音)。訴訟源於孫文斌夫婦,與郭女的共同投資項目。孫文斌夫婦都是中國公民,欲透過投資卑詩省農地,通過卑詩省提名計劃(BCPNP)途徑申請移民加拿大,而郭女是加拿大居民,並居住在這幅農地上。

雙方讀同一間北京的中學,成為朋友。在2000年,28歲的郭女移民加拿大,並於同年與加拿大籍丈夫克萊恩(Klein)結婚,育有一個孩子。但郭女與克萊恩於2012年離婚,但仍同住在素里一間出租物業。

郭女與克萊恩在出租物業內經營小農場,飼養雞隻及在路邊攤檔售賣雞蛋,每年收入大約2萬加元。他們擁有一些資產,在兩人離婚時分產,郭女分得一部拖拉機和剷草機,克萊恩則分得一部舊貨車及一輛拖車。郭女亦擁有黃金,約值10萬加元。

除了農場外,郭女在北京開設了一間辦公室,她每年前往北京多次,為中國客戶提供卑詩省及加拿大做生意、從事貿易的諮詢服務,也提供在加拿大留學的資料。

2014年,孫文斌與妻子及剛讀完六年級的兒子定居北京。孫文斌在北京一間物業管理公司擔任經理,妻子則在北京一間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廣告部任職銷售經理。孫文斌夫婦原希望兒子能在北京一間中學讀書,可是發現兒子難以入讀心儀中學,而且學費高昂。

2014年3月,孫文斌夫婦於北京一間餐廳巧遇郭女,期間孫氏夫婦談起兒子讀書一事,郭女建議孫文斌可考慮兒子到加拿大讀書。接著,雙方談到孫文斌夫婦可以透過卑詩省提名計劃移民加拿大。

同年5月,孫文斌夫婦、郭女與也有興趣送兒子到加拿大讀書的馮氏夫婦,在郭女的北京辦公室見面,傾談各投資50萬加元到卑詩省一個農場計劃。

同年7月24日,孫文斌把一張銀碼1萬加元的支票交給郭女。克萊恩指支票是用作入學支出,但孫文斌表示,郭女當時告訴他,支票是用作農場計劃。8月20日,孫文斌夫婦獲通知,兒子入學申請已得到蘭里校區接納,由2015年1月26日開始至2016年6月26日。

郭女聲稱,根據在北京的口頭協議,她擁有農場物業的61%權益。她表示,投資了33.2萬加元來購買農場物業,並承擔47.5萬元按揭,兩者相加等於61%權益。然而,孫文斌指,實情並未如此。

訴訟於2017年在溫哥華審理。經過審理,卑詩最高法院法官格里耶(Greyell)在今年2月20日裁定,孫文斌為該農場物業的唯一合法與實際權益擁有者;在出售該農場物業時或在10年內,以較快者為準,郭女將按比例分配收益,每一方的份額將基於他們在購買該物業時的相關現金投資,與其各自所承擔的按揭等來決定;要給予郭女10萬加元作改善該農場物業之用;以及郭女要支付相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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