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海外買樓投訴去年35宗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嫻指出,去年消委會共接獲35宗購買海外物業的投訴個案。(來源:星島)

  本港樓價持續高企,部份港人近年選擇海外置業,惟消委會去年共接獲35宗投訴,包括海外樓花爛尾,提醒港人購買海外物業前,宜做足資料搜集,了解發展商背景及當地法律等。

  消費者委員會(下稱消委會)去年共接獲35宗有關海外置業的投訴個案,跟前年16宗大幅增逾1倍。投訴個案包括購買海外樓花後,物業最終「爛尾」收場;亦有投訴人疑被地產代理誤導,未有披露物業估價不足風險,因而影響按揭申請。此外,有投訴人發現買賣合約跟銷售代理陳述不符,惟要求退款不果。

  消委會提醒港人購買海外物業存在風險,興建項目過程存在變數,加上正式買賣合約一般由買家及海外發展商直接訂立,未必適用於本港法例。港人一旦遇有問題,追討賠償有困難。消委會續指,地產代理監管局雖然將於4月1日推行《銷售香港境外的未建成物業指引》,惟涉及人士若僅負責處理香港境外物業的地產工,不受監管。

  因此,消委會呼籲港人購買海外物業前,宜慎重考慮,做足資料搜集,包括諮詢專業人士意見、了解發展商背景及當地物業買賣法律等,以及查證處理香港境外物業的地產代理是否受監管的持牌人等。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購置海外物業前,可注意以下事項:

購入前

● 向可靠的專業人士查詢,了解有關物業、發展商、建築商及代理公司的背景資料,以及深入認識物業所在地的物業買賣政策,包括稅制、按揭成數及匯率等相關規例
● 不應單靠代理公司或賣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便作購買決定。若有親友居於物業所在地,應諮詢對方有關當地物業市場及買賣手續等具體細節
● 瞭解處理香港境外物業的地產代理是否受監管的持牌人

落實購買
● 簽署預留表格前,需細閱「留位費」的條款,如取消交易「留位費」可否退回,「留位費」由本港物業代理公司或海外發展商收取等。若款項交予本港公司,應要求公司發出正式單據及小心保存
● 宜就正式買賣合約內文諮詢律師的專業意見,並留意合約有否訂明若未能如期交樓的責任及安排
 
購入後
● 如購買樓花,需定期實地視察物業的興建進度及周邊配套,並與物業代理公司、發展商保持溝通
● 留意物業所在地的物業買賣政策發展、經濟環境等因素,並評估此有關因素改變可能帶來的風險
● 購買海外物業,若交易出現問題,消費者應諮詢律師意見,如有需要可考慮向當地消費者組織求助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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