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買樓4年未收樓 發展商「撻訂」重建

(圖片來源:星島-多倫多)

加拿大多倫多有發展商向買家公開發售樓花,訂明合約承諾於2014年11月交樓,但2015年發展商仍未如期完工,發展商「撻訂」賠款了事;圖為該項目現址。(圖片來源:星島-多倫多)

加拿大(Canada)多倫多(Toronto)市中心西區一個分層住宅發展項目,於2012年11月公開發售,合同承諾於2014年11月交樓。但交樓日期一再拖延之後,發展商最終通知買家購樓合同將取消。發展商在項目原址上重新推出的新樓盤項目,將以目前市價發售。雖然發展商提供給原買家優先購買權和優惠價格,但買家經過4年的等待,樓價已大幅上升,更不用說他們在個人財務和生活安排上的諸多不便。

發展商與建造商涉商業糾紛

這個位於多市中心西區的分層住宅項目是一個在舊教堂原址改建的項目,不少買家對所在社區和建築本身的獨特風格情有獨鍾,但4年等待最終落空,發展商向4年前簽約的買家取消合同,並退還訂金和自費裝修升級的預支。該發展商表示,由於與建造商的商業糾紛,原項目不能完成,要在原址上推出新樓盤,本月發給買家的信件中指,新樓盤將在明年初發售,屆時被取消合約的原買家可以優先選單位,並獲得2萬加元樓價折讓。

但不少買家卻認為,他們4年前所購的物業若如期完工交付,現時市場價格會比當初購買時高出10萬加元不止,更有買家按照發展商約定的交樓日期安排自己的計劃,已經將原本居住的物業賣掉,但交樓期一拖再拖成無家一族,被逼親友家輪流借宿或重新租屋居住。

合同條款允取消

多倫多住宅項目推延交樓情況並不少,但是在開工前就取消十分罕有。據物業交易網站BuzzBuzzHome統計,約有1.5%的發展項目在公開發售後被取消。原來這個發展項目中,發展商在售樓合約中加入了條款,允許發展商無法在合同所規定的最遲交樓日期(The Current Outside Occupancy Date)前完成交易時,可以取消售樓合約。

律師:應了解退場條款

有法律人士指,即使再發生以上事件的機會不大但的確時有發生,買家要了解其中風險。加拿大房地產律師Bob Aaron表示,如何解決這種糾紛,主要視乎買家與發展商所簽定的買賣合同中有哪些條款規定。買家在簽約時需要了解發展商是否在合同中,安排了對於一旦工程項目無法完成時的「退場條款」;而專門當地地產項目集體訴訟的律師Ted Charney表示,在一些售樓合約中含有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如何保護買賣雙方的條款,有時這些條款會被濫用,而在另一些情況下,售樓合同中有詳細的條款,這些條款是一旦出現糾紛時所依據的法律條文。買家可能要承擔風險,可能在幾年之後收不到樓,只能拿回自己的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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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星島−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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